受理重點
一、監督舉報損害營商環境問題
1.政務環境方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打折扣、搞變通、做選擇;不按規定向企業提供優惠扶持政策,政策不透明、兌現難、企業知曉率低等問題。
2.市場環境方面,設置不合理條件、歧視性條款排斥市場主體,存在“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重招商引資輕落地服務,對企業反映問題推諉扯皮、處理不力等問題。
3.要素環境方面,融資難融資貴,審批事項該放不放、明放暗控、放責留權,審批流程多、時限長,部門之間推諉扯皮,為企業爭取政策、項目、資金、人才不積極、不主動、不及時,錯失發展良機等問題。
4.人文環境方面,利用行政手段干預經濟糾紛,違規設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紅頂”中介,中介機構利用政府影響違規收費,強制或者變相強制企業參加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等問題。
5.法治環境方面,執法監管簡單粗暴、“一刀切”,搞人情監管、釣魚執法,辦“關系案”“人情案”,以罰代管、重罰輕管甚至吃拿卡要等問題。
6.服務環境方面,對企業和群眾合理訴求生冷硬推、口大氣粗,或者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領導干部與企業親而不清、清而不親,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甚至利用職權或利用職務影響謀取私利等問題。
二、監督舉報不擔當不作為亂作為假作為問題
(一)聚焦重大決策部署,深入整治空泛表態、躺平無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
1.在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別是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推進中國式現代化、落實“三新一高”等黨中央決策部署過程中,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打折扣、搞變通、做選擇,有利的就干,無利的就不干。
2.在錨定“走在前、開新局”,落實黃河重大國家戰略、新舊動能轉換、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等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方面,思想上“躺平”、行動上遲滯,“把說了當做了、把做了當成了”。
3.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中梗阻”,省級部門單位制定政策脫離實際或者缺乏操作性;市縣部門單位政策落實消極應付,搞“輪流圈閱”“層層轉發”;鄉鎮、村(社區)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不暢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陽奉陰違。
4.對巡視巡察、審計監督、環保督察等反饋問題整改敷衍應付,虛假整改、“紙面整改”。
(二)聚焦經濟社會發展,深入整治破解難題能力不強、機械執行政策規定、創新發展動力不足等問題
5.在加力提速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推動恢復和擴大消費、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深化基礎設施“七網”行動、促進外貿穩規模優結構等工作中,對政策舉措片面理解、僵化執行,脫離實際硬干、不顧條件蠻干。
6.在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以及生態環保、信訪維穩、教育醫療、就業創業等領域,不敢迎難而上直面矛盾,機械地強調“不能辦”而不研究“怎么辦”。
7.科技創新、營商環境、民生保障、惠民富民、養老社保等政策執行,做虛功擺樣子、措施不落地、工作無成效。
8.夯實安全發展“一排底線”意識薄弱,在新冠病毒感染醫療救治、安全生產、能源保供、經濟金融安全、社會治理創新等方面監管不力,審查審批走過場、監督檢查“花架子”。
(三)聚焦履職盡責情況,深入整治失職失責、上推下卸、急功近利、弄虛作假等問題
9.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四責協同”不到位,管黨治黨“寬松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管轄范圍內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
10.明哲保身、推脫躲繞,該擔責不擔責,該拍板不拍板,以層層請示上交矛盾和問題;對下級請示只簡單畫圈,或者動輒以簽訂責任狀代替履職。
11.“新官不理舊賬”,影響地方或部門單位穩定健康發展;政績觀扭曲,編造假材料、假經驗、假典型、假數據,瞞報謊報重要情況;違規決策或決策論證不充分,盲目上項目、鋪攤子,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12.推動工作落實松散懈怠、自甘平庸,吃勁崗位頂不住、關鍵時刻扛不住,奉行多干多錯少干少錯,為了不出事寧可不干事。
(四)聚焦群眾急難愁盼,深入整治推諉扯皮、冷硬橫推、優親厚友、任性用權等問題
13.“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最多跑一次”不落地,“門好進、臉好看、事難辦”;在企業準入、項目審批、施工備案、竣工驗收等方面違規設置門檻,應辦不辦、拖延時限。
14.特權思想嚴重,對待群眾態度生硬、作風粗暴;對歷史遺留、疑難復雜問題久拖不決、放任不管,處理信訪事項不及時不到位,導致群眾不滿、激化矛盾,引發信訪上行;領導干部公開接訪和包案制度落實不力,走過場、做樣子,應付了事。
15.在村(社區)集體“三資”管理、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工作中貪污侵占、虛報冒領、辦事不公、優親厚友;在司法執法中有案不立、壓案不查,選擇性、隨意性執法,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暗箱操作、吃拿卡要。
16.在常態化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以及整治“村霸”“街霸”“礦霸”等工作中,疏于監管、失察失責,玩忽職守不作為、任性用權亂作為。
(五)聚焦基層減負松綁,深入整治流于形式、不切實際、漂浮散漫、層層加碼等問題
17.學風文風漂浮,工作剛開始部署就急于總結成績、宣傳“典型”;部門間“文來文往”,熱衷于相互調度、分解任務;各類議事協調機構、指揮部、工作專班過多過濫。
18.調查研究浮于表面,打造“經典路線”,既不解決實際問題,又干擾基層正常工作。
19.文山會海隱形變異,同一內容視頻會議層層套開,紅頭文件變白頭通知;“督檢考”過多過頻;搞“指尖上的形式主義”,要求基層填表格多、做臺賬多、報材料多。
20.以“屬地管理”為名,將工作責任轉嫁給基層;不顧實際亂決策、亂拍板,違背客觀規律搞簡單化、“一刀切”。